
图为辽宁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本报记者 刘明烨 摄
2月2日,辽宁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落实全总十八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召开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相关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陈绿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月8日至10日在沈阳召开。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全总十八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辽宁全面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日程安排(草案)》《关于辽宁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报告(审议稿)提交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关于辽宁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稿)提交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关于辽宁省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提交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关于提请审议<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选名单>的决议(草案)》。
会议强调,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我省工运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担当、严实的纪律作风,全力以赴完成好大会各项任务,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鼓劲、凝心聚力、开拓奋进、风清气正的大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辽宁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辽宁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有关文件进行了审议。